凤凰岭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党组织和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凤凰岭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党组织和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凤凰岭街道社区党组织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海勃湾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勃湾区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依法依规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居民自治机制,努力把社区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和谐宜居”凤凰岭街道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统筹协调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先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委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代表等的推选工作,一同选举、一同推进、一同完成。
三、目标任务
一是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织书记队伍。把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的人选举为“两委”班子成员,形成一支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 两委”队伍。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社区工作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举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形成一致精干高效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社区“两委”队伍,特别是要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
二是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要得到进一步优化,年龄较轻、学历较高的成员要明显增加。要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的梯次配备结构;70%以上的“两委”成员要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80%以上的社区“两委”成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三是合理确定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社区规模大小合理确定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每个城市社区一般按5人掌握。长青社区5人,墨香梨园社区5人,和平社区5人,公园社区5人,金裕社区5人,新城社区5人,蓝天社区5人。具备“一肩挑”条件的社区“两委”班子,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鼓励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确保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4.确保按期成功换届,社区“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到100%,居民委员会选举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以上。
5.社区管理机制、配套组织、自治机制等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成立机构,建立制度。成立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个社区都要有一名包片领导直接挂钩指导,社区干部负责具体事务,分赴各社区开展工作,为各社区换届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在换届选举前,按照街道党工委的统一安排,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织选举工作指导组逐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辖区基层组织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换届的矛盾、“两委”干部报酬和办公等经费落实、离任社区干部补贴标准和发放范围、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激励关爱、下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意见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重点社区,要认真排查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社区制定选举方案上报办事处。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基础。
3.集中整顿,防止矛盾。要组织精干力量,结合社区党组织整顿建设工作,对“两委”班子不健全、干群矛盾突出、以往选举中问题较多的社区进行集中整顿,采取专项整治、结对帮扶、领导督办、干部驻社区等措施,排查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反映和协调居民各方面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各社区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公开栏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法规、方法步骤。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社区管理的“532”、“456”工作法,联系服务群众“五步”工作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全体居民了解选举、支持选举、参与选举、守法选举。教育和引导各居民群众自觉反对和抵触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增强法制观念,为换届选举打下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
5.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街道党工委将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编印操作手册等形式,对参加换届选举的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业务骨干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为严格依法办事、正确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4月底前完成,社区党组织5月底前完成):针对各社区的不同情况,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两推一选”方式,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确保按期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准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0日)
(1)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
(2)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3)在指导组指导下,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街道党工委批复意见,讨论《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提名推荐阶段(4月1日—4月18日)
(1)公开报名(4月1日—4月8日)
鼓励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回社区竞选党组织书记;鼓励热心社区工作的区直部门、机关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社区竞选社区级党组织书记;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社区任职参加选举。
(2)民主推荐候选人(5月8日--5月10日)
党内推荐:5月8日 ,①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提出党内推荐办法,报街道党工委审批。②召开党员大会,全额推荐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大会吸收非党居民委员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居民组长参加。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③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群众推荐:5月9日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在街道党工委批复的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居民代表超过居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考察审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12日)
(1)组织考察、征求意见
街道党工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街道党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征求纪检、计生、公安、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
(2)呈报请示、审核批复
街道党工委经过与社区党组织沟通,社区党组织呈报《关于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复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正式选举阶段(5月13日-5月15日)
(1)召开推选大会
由上届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推选大会,采取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核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居民代表必须是上届居民委会换届选举时确定的居民代表,确保竞选的公平、公正,符合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愿。在党员大会上听取审议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选举办法;审议通过监票人建议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及酝酿产生过程,通过候选人名单。
(2)竞职演说
候选人与党员见面,发表竞职演说,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党员、群众的提问。竞职演说内容要符合本社区和本人实际,实事求是。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
(3)投票选举
监票人当场查验票箱,计票人清点、分发选票并报告(剩余选票作废),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组织与会党员填写选票,并按制定顺序投票;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现场计票,产生当选委员。
(4)上报结果
选举结束后,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上报选举结果。街道党工委批复选举结果后。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对个别一时难以选举产生党组织负责人的社区,街道党工委及时研究下派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负责人。
2.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居委会6月底前完成):墨香梨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其他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采取推选居民代表的方式进行。从2015年3月20日开始到2015年6月底完成。
——准备阶段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并上报办事处。
3.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印发宣传提纲、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法律、法规和有关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熟悉选举工作的各个程序、环节、方法和步骤,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积极参与选举活动,提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
4.审计社区财务。清理和公开社区财务,对居委会管理的社区财务进行审计,保护好集体的利益,对审计出的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开。
5.工作人员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工作人员培训,主要内容是选举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选举各阶段的具体程序和操作规范,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1)推选产生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
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和新选任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居委会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按照规定程序推选出本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组成。选举委员会由3人组成,推选一名有较高威望、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成员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书记当选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参与竞选,应由其他当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党组织成员或在社区享有较高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经合法推选担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派。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在街道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备案。居民选举委员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的十二项职责开展工作。
(2)认定选民资格
依法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进行选民进行登记确认,发放选民证。
具体要求:一是年满十八岁,选举日及以前满十八周岁,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以户籍本记录出生日为准。二是户籍在本社区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三是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四是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的居民,五是户籍不在本社区,热心为本社区服务的。六是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3)确定候选人
明确居委会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鼓励致富带头人、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乡土能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竞选条件的社区公益岗人员、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竞争。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按法定程序一人一票的方式直接提名,通过预选产生。提名预选时,每个居委会应当至少确定一名妇女为候选人。预选坚持“等额提名、差额原则、多数确定”的方针,依照主任、副主任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委员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2人。居委会候选人产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对选民依法确定的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取消、调整或变更。
(4)选举竞争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正式候选人与居民见面,由正式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正式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竞选承诺内容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签订契约。选举竞争活动一般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开始到选举日前进行。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可以进行竞职陈述,其他选举竞争活动不宜在当日开展,确有需要的,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决定并统一组织。
(5)投票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组织投票选举时,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设立中心会场,当日组织集中投票。确属老弱病残者,不能到中心会场或投票站投票,允许其设流动票箱投票,有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登门接收,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完成。
(6)依法确定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要将投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场开箱验票、唱票、计票。选举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按法定程序确认选举结果。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居委会成员的罢免、辞职、补选,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社区居委会换届间接选举工作
(1)推选产生社区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在街道党组织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召开居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按照规定程序推选出本社区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并制定选举办法。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组成。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推选一名有较高威望、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成员主持工作。选举委员会及主持人必须在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产生居民代表。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本辖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居民代表由户代表推选产生,原则上按照每30户确定1名,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总数不少于50人,各社区可根据社区居民情况进行名额分配,要保证社区各个群体都有利益代表,推选过程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行投票推选或者是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推选结果报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备案,最后将推选的居民代表名单向本社区居民进行公示。
(3)确定候选人。明确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鼓励致富带头人、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竞选条件的社区公益岗位人员、服务届满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居委会换届选举竞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党组织或10人以上居民代表提名确定,提名的候选人超过应选规定人数时,采取预选的办法产生,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组成,每个社区居委会至少确定一名女性成员。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4)投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采取差额或等额的方式、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一次性选举产生。每一居民代表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居民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5)确认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验票、唱票、计票。过半数的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居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最多的当选;按程序确认并公布选举结果,并报所属街道备案。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居委会成员的罢免、辞职、补选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三)建章立制阶段
1.搞好工作交接。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产生后10日内,原班子要依法完成印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工作交接,建立健全选举档案资料,明确“两委”成员分工,确保新“两委”班子顺利开展工作。
2.健全配套组织。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产生15日内,选举产生调解、治保、妇女、共青团、民兵等配套组织,以及居民组长、居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机构;完善社区“两委”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同时,对居民自治章程及党务公开、居务公开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党员议事会、居民会议等各项民主议事的规章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管理。
3.明确任期目标。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届内任期规划、年度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经党员大会、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作为任期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可分别制定一个综合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兑现奖惩。
4.搞好岗前培训。街道党工委将及时组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总结验收阶段
1. 检查验收: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街道党工委将对社区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标准为:换届选举整个过程步骤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所有的居委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是否及时有力、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认真查处,有无违法操作、“贿选”、不良势力操纵选举等现象;居民对选举结果的满意度;社区“两委”下设的小组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是否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各类材料进行登记、归档备查等
2.全面总结:社区要自下而上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上一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并将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按规定存档。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要于6月25日前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各类统计表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在创新选人方式上,要探索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社区参选,切实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社区干部岗位上来。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选人标准上,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三有三带”,街道要结合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选人标准,并严格把关。同时要拓宽来源渠道,社区干部尽量实现本土化,特别注意从本社区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现任社区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社区医生教师,机关退休的领导干部中挖掘利用;从一些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
(二)在推行承诺制度上,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承诺内容需经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居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在审核候选人治理社区设想或竞职承诺内容时,要切实把握符合本社区和个人实际,实事求是,做到“三个不得”。一是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二是不得有侵犯其他居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力和合法财产权力的内容;三是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选举竞争活动一般在选举日前进行。候选人在选举日可进行竞职陈述,其他竞争活动不宜在当日开展。确有需要的,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决定并统一组织。
(三)在计票工作中,要做到“六个当场”,即当场启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开箱验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社区选举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该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换届选举工作组要在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机关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认真抓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宣传以及群众信访接待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处置违纪党员干部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行为。同时要加强防控措施,坚决打击冲击和破坏选举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选举秩序。
(三)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存在党组织工作不力、干群矛盾较多、群众上访较多等问题的社区居委会进行摸底排查,找准问题的根源,先进行集中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因换届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早处置。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做好退下来和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在思想上进行安慰,在生活中落实待遇,认真解决好离任社区干部的生活保障问题。换届选举工作期间,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报告换届选举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四)加强督查指导。街道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要下设督导监察组对选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重点村,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并派得力干部指导选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严肃换届纪律。严肃选风选纪,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坚决查处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参选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引导他们依法有序参与竞争,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要严格查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社区党组织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中共凤凰岭街道党工委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7日